根据中科粤盛(广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0月 25日至 2023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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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科粤盛(广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中科粤盛(广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科粤盛(广东)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福安工业巷5号101房地块;本项目租用广州市星创达石化有限公司的场地,占地面积6553.9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739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年产沥青混凝土30万吨。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初期雨水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隔油隔渣+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喷雾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至广州南沙华浩水处理有限公司(珠江工业园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最终排入蕉门水道。 2、施工期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场地采取围蔽作业,施工现场和车行道路定期洒水,施工物料采取密封运输,出场车辆需经过冲洗,裸土、物料堆场及时覆盖。运营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废气均收集至“耐高温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干式过滤器+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再生料破碎生产线废气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其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21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堆场和料仓粉尘、运输扬尘均无组织排放。 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尽可能降低设备噪声。 4、施工期建筑垃圾、余泥渣土运至指定消纳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收集的布袋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和不合格骨料外售给砖厂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机油桶、废导热油、废沥青油、喷淋废液委托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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