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6月 19日至 2023年06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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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位于南沙三期港区横二路西侧,纵七路和纵八路之间。本工程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占地面积约为2.94万m2,主要内容包括堆场道路硬化、装卸设备和配套设施购置及安装。危险货物集装箱种类为《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的3类、4类、5类、6.1类、8类和9类,地面箱位数约为216TEU,年总周转量预计为1.9万TEU。项目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总投资估算约为6587万元。 |
环评机构 |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水环境: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类污(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理。项目采取的主要措施:(1)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南沙三期已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后排海。(2)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南沙三期已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后排海;项目运营期堆场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主要措施:(1)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2)装卸设备采用电力等清洁能源,运输车辆采用低硫柴油,安装尾气净化装置。施工期及运营期车辆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声环境: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预防治理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主要措施:(1)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高设备安装消声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2)定期维护和保养作业机械,加强对场界噪声的监测。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过程中严格落实固废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各类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主要措施:生活垃圾、生活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 5、地下水和土壤:建设单位拟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渗措施、严格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措施,项目实施后对周围水体、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减至最低。 6、环境风险:营运期环境风险源主要来自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装卸及堆存的危险品集装箱;风险物质主要是危险货物,堆场项目最典型的泄漏事故为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破损泄漏。集装箱危险品发生泄漏等将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运营过程的环境风险总体可控。项目采取的主要措施:(1)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卸、储运和管理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JT397-2007)、《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GB16994.3-2021)、《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作业规程》(GB∕T36029-2018)等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2)做好环境事故防控体系建设,配置环境风险应急器材。(3)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治危险品污染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衔接联动,定期开展演练。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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