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8月 04日至 2022年08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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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天河区 |
建设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 |
项目概况 | 在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实验楼1楼建设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实验室面积约304平方米,包括有2间ABSL-3核心实验室(鸡与小鼠)、1间BSL-3核心实验室、1间解剖间, 项目于2017年11月13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由于发展需要,华南农业大学拟扩建大动物P3实验室,建立猪、牛、羊、雪貂、小鼠和家禽等大、中、小动物模型,开展重大疫病的动物感染谱研究、药物和疫苗评价等工作。项目扩建后,实验室总建筑面积约1770平方米,共设5个独立的实验室区域,分别为东区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含4个BSL-3核心工作间)、南区啮齿动物实验室(内含4个ABSL-3核心工作间)、西区中小动物实验室(内含4个ABSL-3核心工作间)、北区大动物实验室(内含8个ABSL-3核心工作间)、现有P3实验室(内含2个ABSL-3核心工作间、2个BSL-3核心工作间)。各实验室区设置独立的给排风系统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建成后,实验室将开展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狂犬病毒、新城疫病毒、口蹄疫病毒、非洲猪瘟等高传染性病原体的致病性、药物、抗体、疫苗的动物活体(包括猪、牛、羊、雪貂、猴、豚鼠和禽类等)或细胞实验,计划年开展60次动物实验,50次细胞/病毒实验。本扩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0万元,主要用于废水、废气、固废处理、生物安全防控等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等。 |
环评机构 | 广州粤秀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装修施工期间应制定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及工地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二)现有P3实验室废水通过独立管道进入负一层的“投药+高温灭活”处理系统处理,出水经检测确认无病原体微生物残留后,再与间接循环冷却水一起通过现有废水排放口外排。 扩建新增的实验室废水经独立管道进入负一层新建的一套高温高压灭活废水系统进行灭菌处理,出水经检测确认无病原体微生物残留后,再与纯水制备浓水、间接循环冷却水一起通过现有废水排放口外排。 扩建后废水量外排总量不超过5447m³/a,项目设置1个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的病原体微生物达到参照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要求,其他污染物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处理达标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观净水厂集中处理。 (三)设置两级防护屏障,确保生物安全柜相对实验室内环境、实验室相对外环境均为负压状态,防止病原微生物通过实验室排气泄漏。实验室排风、生物安全柜排风均需经HEPA过滤器高效过滤后经不锈钢满焊管道的实验室排风系统收集分区进入5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紫外灯灭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经5个约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外排废气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TVOC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等处理后,各边界昼夜间噪声值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防治二次污染。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纯水机废过滤材料贮存于纯水制备房内,定期交由物质回收公司进行处置。 实验废物(主要为动物尸体、废垫料及动物粪便、感染性样品及废培养基、一次性注射器、离心管、采样管等耗材、锐器、废弃的一次性防护用品等)、废空气过滤材料、废紫外灯管等感染性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密封包装、表面消毒、高温搅拌碱水解灭菌处理、高压蒸汽灭菌、重新密封包装等组合方式处理后,分类贮存于项目危废贮存间内(部分易腐烂的危废贮存于危废贮存间内的超低温冰柜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塑料膜密封包装后,分类贮存于项目危废贮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利用位于负一层的现有危废贮存间(占地面积约100m²,贮存能力约为5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要求。运营过程需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文件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 (六)实验室建设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17)中的相关要求。实验人员严格落实实验操作规程要求,防止感染病原微生物。项目需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落实应急管理,定期对实验设备、废水及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均设置一备一用以确保稳定达标运行。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落实应急预案相关工作。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加强管理及设备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