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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大翔集团创新大厦规划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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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大翔集团创新大厦规划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7月 05日至  2022年07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邮编:510145

  联系电话:020-8170762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大翔集团创新大厦规划调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荔湾区

建设单位

大翔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大翔集团创新大厦”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以北、环城高速公路以西、旧龙溪路以南龙溪大道AF030567地块(原AF030534-2地块二),项目占地面积5694m2,总建筑面积45940m2(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2775m2,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3164m2),建设内容为1幢地上13层、地下5层的大楼,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穗荔环管影〔2019〕19号)。现拟对项目进行规划调整,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调整后用地范围及占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54685.94m2(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8458.76m2,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6294.79m2),建设内容为1幢地上22层、地下6层的集团创新大厦大楼(主塔楼为22层,大楼裙楼为4层),建成后主要作为大翔医药集团总部基地、科技创新研发基地、智能制造基地和物联网电子商务基地,于12层、13层设研发中心实验室。项目不设中央空调,设机动车泊位数280个、非机动车泊位数285个,于地下1层设员工食堂,地下1层发电机房设1台8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地下1层变压器房设2台2000KVA变压器、1台1600KVA变压器。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将环保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提出环保监督要求。落实各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到施工中,不能回用的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排入周边水体,保障水环境安全;通过采取设置工地围挡、洒水压尘、加强物料运输及存放管理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居民正常作息造成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废弃物应严格按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处置。
(二)实验室综合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中和、混凝沉淀、消毒)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垃圾收集站冲洗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西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实验室废气收集经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100m高排气筒排放,VOCs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甲醇、氮氧化物、硫酸雾、氟化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4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厂区内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应急使用,燃烧尾气经水喷淋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中烟色黑度须低于林格曼黑度1级标准)后,引至楼顶100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由专用内置烟道引至楼顶100m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对垃圾收集站的管理,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经抽排风系统引至地面排放,排放口的数量、高度及朝向应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四)做好噪声防治,对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项目边界噪声值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五)实验废物、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油浴锅废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柴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收集后交由取得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权的单位收运处理;废RO反渗透膜、废包装纸、废标签纸交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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