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Ⅲ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按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广州市区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3〕3号,以下简称《货车限行》)明确的货车限制行驶时间和范围高度衔接,每个阶段限行范围有所差异。 第一阶段从2023年10月15日起,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行范围与现有货车限行措施规定的中心区域范围一致,限行时间(每日7-24时)有所扩大。 第二阶段从2024年1月1日起,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行范围与现有货车限行措施规定的市区范围一致,限行时间(每日7-24时)较现有货车限行措施延后2小时(至24时)。 第三阶段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通行,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68号)中要求的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时间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