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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广州市南沙区查处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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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1:1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一、案情简介

  广州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土木工程建筑业。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25年4月27日擅自将淤泥、废木头、废胶管、废包装袋等工业固体废物倾倒至露天场所,上述工业固体废物重量为80370千克,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已于同年5月24日与广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协议》,并将上述工业固体废物交给广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综合利用处理。所需处置费用为8438.85元。

  二、查处情况

  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8月依法对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处罚款175000元。

  三、案件启示

  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方案,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企业应全面落实固体废物产生、申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主体责任,避免因固体废物处理流程、成本考虑而选择违规操作,忽视应有的环保责任与规范,最终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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