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对《2022年第二季度黑臭水体水质监测》专项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第二季度黑臭水体水质监测专项采购
三、采购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服务内容
此次采购主要内容包括对广州市的77段黑臭水体,共计285个点位进行水质监测。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2022年第二季度黑臭水体水质监测”采购内容
(二)工作要求
1.监测范围
本次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工作范围为《2022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已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清单中涉及广州市的147段黑臭水体中的77段,共计285个点位,黑臭水体名单详见附件1。
2.监测布点
原则上长度小于5km的河流(涌)河流型黑臭水体,设置3个监测断面(上、中、下游各1个);长度大于等于5km河流(涌)设置4-5个监测断面。对于已完成治理的湖库(坑塘)型黑臭水体,每个水体原则上在水体中心点及周边设置3个监测点位,水面较大时适当增加监测点位(附件1中已设定好点位)。
3.监测时间及频次
2022年6月18日前完成采样,6月22日前完成数据报送。
4.监测项目
氧化还原电位(ORP)、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cr)、总磷(TP)、pH值、水深。
5.监测方法
水质分析方法要求具体见表2。
表2 常规监测水质指标测定方法
6.质量控制
6.1按照《地表水和废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2002)标准规定,采集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水质样品前要先用水样荡洗采样器与水样容器2~3次;
6.2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规定,水样采集后自然沉降30min,取上层非沉淀部分(如果监测点位水样清澈,现场可不进行自然沉降30min,直接进行水样分装,水样返回实验室后,不可再次沉降,且测定前必须摇匀);
6.3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水质样品按照《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标准规定,加 H2S04 使水样酸化至pH<2后,2℃~5℃下冷藏保存运输;
6.4每批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水质样品需采集10%的现场平行样和全程序空白样;
6.5监测点位水深小于25cm时,需在透明度数值后标注水深深度(如牛肚湾涌中游透明度为22cm,水深为24cm,则透明度记录为“22cm(水深24cm)”);
6.6雨季采样,需提前了解断面采样期间降雨情况,避开大雨或暴雨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大或地表有明显径流时期,等水质稳定以后再进行采样。梅雨季节或频繁降雨期间,可采集有代表性样品。
6.7水样收集环节应注意遮雨,防止雨水进入采样容器,采样时应避开水面漂浮物,同时应避免扰动底部沉积物。
6.8每个点位采样现场需拍摄两张照片。第一张为监测现场照片,需体现采样人员(一名)和监测点位现场情况等信息,并标注有监测点位名称和GPS坐标信息(精确至小数点后5位);第二张为水质情况照片,需体现采样断面水质状况,并标注有监测点位名称。
6.9图像汇总
现场照片需按照统一格式“监测点位-照片类型”命名(如“牛肚湾涌中游-采样现场”、“牛肚湾涌中游-水质状况”),并保存于子文件夹中,子文件夹按照统一格式“黑臭水体序号-黑臭水体名称”命名(如“001-牛肚湾涌”);子文件夹保存于相应的行政区文件夹中(如子文件夹“001-牛肚湾涌”保存于文件夹“荔湾区”中)中。
7.注意事项
7.1部分黑臭水体断面未确定监测点位,需现场按规范确认监测点位开展监测采样工作,并记录采样点位GPS坐标信息。
7.2若监测点位位于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附近,或水流非平稳状态,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无法采样,需按规范确定新点位开展监测采样工作,并记录新监测点位GPS坐标信息。
8.数据报送
需报送质控报告和水质监测数据。完成监测的数据报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元)。
五、提交成果验收要求
按照本项目相关工作要求及各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及时配合开展工作,提交相关工作情况、监测结果、报告及监督相关记录或监督情况报告。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供应商需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且须包含采购需求中所涉项目(请明显标注);
(三)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七、报价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2年6月9日--6月13日17:00前将相关报价资料以纸质递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采购联系人。
(二)报价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报价表(盖章);
2、提供“六、供应商资质要求”每条款对应的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八、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潘工,电话:83357844,电子邮箱:bgsbjyx@163.com。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附件2:黑臭水体水质监测数据报表.xls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