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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广连高速龙潭出口固体废物倾倒事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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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广州市从化区广连高速龙潭出口固体废物倾倒事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广连高速龙潭出口固体废物倾倒事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9日。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见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广连高速龙潭出口固体废物倾倒事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需求书》。

  五、项目经费

  预算经费19.8万元。超出采购预算作报价无效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独立法人,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被纳入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推荐机构名录,或属具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许可证资质的机构,具备环保相关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具备完成服务内容要求的措施和对策的扎实工作研究基础,在环境损害评估领域具有一定的业绩。

  3.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1.报名期限: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9日。

  2.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箱hblijl@gz.gov.cn提交如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后扫描)进行报名: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资料。

  (2)被纳入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推荐机构名录,或属具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许可证资质的机构等相关资料。

  (3)该项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初步方案。

  (4)报价单(见附件2;对项目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提交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同步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1205室(林先生 020-83203296)。请务必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八、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及其他材料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并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 020-83203296。

  2.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4.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广连高速龙潭出口固体废物倾倒事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需求书.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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