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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广州市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水质监测专项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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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对《2022年广州市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水质监测》专项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广州市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水质监测专项采购

  三、采购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服务内容

  此次采购主要内容包括对采取不同养殖尾水处理模式的典型示范点养殖场分别进行养殖前期(I期)、养殖中期(Ⅱ期)、养殖末期(Ⅲ期)水质监测和生物监测。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2022年广州市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水质监测工作”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监测点位数量(个)

监测频次

1

对采取不同养殖尾水处理模式的典型示范点养殖场分别进行养殖前期(I期)、养殖中期(Ⅱ期)、养殖末期(Ⅲ期)水质监测和生物监测(包含但不限于监测人员配备、现场采样、现场监测、样品分析、数据资料提交等)

2022年4-9月

9-12

3次(养殖前期、养殖中期、养殖末期)

2

提交藻相变化报告


  (二)任务要求

  1.中标方需在服务期限内完成至少3种不同养殖尾水处理模式下的效果评估,服务提供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监测人员配备、现场采样、现场监测、样品分析、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编制及资料提交等。

  2.中标方需选取3家不同养殖尾水处理模式下各水产养殖场作为监测单元,选择的鱼塘采3-4个水样进行分析(必须包含鱼塘水来水、处理前鱼塘水、处理后鱼塘水)。

  3.中标方所需提供的水质监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1)水温、pH、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电导率、总可溶性固体,悬浮颗粒物等常规理化指标;(2)氨氮(NH3-N)、硝酸盐氮(NO3--N)、亚硝酸盐氮(NO2--N)、总氮(TN)、总磷(TP)、非离子氨(NH3)和高锰酸盐指数(CODMn)等营养物质指标,以及水体叶绿素a(Chla)等指标;(3)铜、锌、铅、镉、铁、锰;(4)藻相变化,包括藻类群落组成情况、优势藻种及显微图片收集等;(5)水生植物的营养盐吸收效率。

  (三)技术规范

  现场调查观测、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中的方法实施。

  (四)质量控制

  1现场采样监测

  现场采样时,水深较浅的区域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采水器触底引起的表层沉积物干扰。透明度、温度、盐度、pH、溶解氧、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总溶解固体尽量采用原位监测的方式在池塘边的投喂台上进行测定,并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对于未能在现场完成的项目,按规范要求,样品经前处理后进行放入车载冰箱临时保存,回实验室后转入室内冰箱,并在保存期内进行分析。采集现场平行样、全程序空白样,结果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每个池塘需要现场拍照,记录下水体的现场表观状况。

  2实验室样品检测

  用于室内分析的水样的采集、保存、分析的原则和方法按《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SC/T 9102—2007)进行;样品分析按《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分析方法和国家环保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标准和文件的相关要求。采集及样品分析严格执行质控相关制度,保证数据的可追溯性,对上报的监测数据和质量控制数据负责。具体分析方法见下表。

水质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透明度

塞氏盘法

温度、盐度、pH、溶解氧、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总溶解固体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电极法

总磷

过硫酸钾消解法

总氮

过硫酸钾氧化—紫外分光光度法

磷酸盐

钼蓝分光光度法

硝酸盐氮

紫外分光光度法

亚硝酸盐氮

N—(1—奈基)—乙二胺光度法

氨氮

纳氏试剂比色法

非离子氨

公式法

高锰酸盐指数

酸性高锰酸钾法

叶绿素a

丙酮—分光光度法

铜、锌、铅、镉、铁、锰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悬浮颗粒物

重量法

水生植物的营养盐吸收效率

公式法

  水质指标依据《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渔业水质标准》中没有的指标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五)成果提交

  中标方于2022年9月30日前,需提交以下成果资料:

  1水产养殖水质监测数据表

  2藻相变化报告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中标方应承担并承诺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项目所形成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服务成果,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许可第三方使用服务成果。

  四、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元)。

  五、提交成果验收要求

  按照本项目相关工作要求及各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及时配合开展工作,提交相关工作情况、监测结果、报告及监督相关记录或监督情况报告。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必须积极配合采购单位的工作计划,迅速作出响应,全力协助采购方做好相关工作,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为保证按时高质完成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应在广东省设立服务及办事机构,具有水产养殖、渔业环境调查研究等相关业绩,具备充足的监测仪器和监测人员。

  七、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八、报价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2年4月8日至4月12日17:00前将相关报价资料以纸质递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采购联系人。

  (二)报价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报价表(盖章);

  2、本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保障的相关说明;

  3、提供“六、供应商资质要求”每条款对应的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九、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潘工,电话:83357844,电子邮箱:bgsbjyx@163.com。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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