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广州市环境保护相关产业调查及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该项目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保护相关产业调查及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6日。
四、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按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含其委托部门)工作要求和报表验收标准,按时按质完成以2020年为基准年广州市环境保护产业重点企业调查工作;
(二)按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要求和报表验收标准,按时按质完成2020年度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
(三)按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我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工作实际通知完成时间为准),完成有关环保产业的相关统计、调研工作;
(四)对照市科技局年度民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配合指导在穗生产、研发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大气和水自动监测及预报预警、机动车I/M检测、海洋环境监测、声环境自动监测、生物(生态)环境监测、农村环境监测、车载式应急监测、“船载”移动监测、便携式现场快速直读型测量仪、有毒有害污染物快速检测等新型仪器和设备的企业,申报广州市科技项目及其产品的推广应用的相关工作。
(五)协助组织广州市环保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六)组织推动循环经济相关工作开展。
(七)利用自身网络平台、网站等资源,配合我局开展环保政策宣传工作。
(八)配合我局开展全市环保产业调研(查)等其他工作。
五、项目经费
服务经费不超过30万元,拟采取分期支付方式执行,其中合同签订后支付首期,当年合同验收后,合同尾款于2022年2月底前支付。
六、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成立不少于10年(截至2021年3月)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在广州地区环保产业领域具有影响力,拥有企业会员数不少于150家,对环保产业(企业)情况有一定基础数据积累,且拥有独立的网络平台,可以落实产业调研、统计、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服务团队的要求:
服务团队应有从事政府部门统计工作2年以上经验。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报名: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报价承诺函(见附件2,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加盖公章或骑缝公章);
5.机构成立、网站、会员人数、以往承接相关统计业务、广州市环保产业(企业)情况基础数据积累等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或骑缝公章)。
报送材料纸质件需一式叁份,另附电子版光盘一份(存放报送加盖公章材料扫描件),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1206室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技处;邮政编码510091;联系电话:020-83203183。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响应文件进行比选后确定,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谢先生 020-83203183。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报名的服务机构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报价一览表
2.报价承诺书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