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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8-03-27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

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排放口名称 主要排放污染物及排放浓度限值(水污染物浓度单位: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浓度单位:毫克/立方米,特别注明的除外。)

44010

02015

05503

1

排污许可证 普通 东区废水总排口;西区废水总排口 主要水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磷 总氮 总铜 总镍 总铬 六价铬 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

91440

10161

84464

50T

—— 张伟连 2018年3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正常 440100    
排放浓度限值 160 30 2 40 1 0.5 0.5 0.1
含镍废水车间排放口 主要水污染物 总镍              
排放浓度限值 0.5              

一期2#沉铜线外101B、一期3#沉铜线外101C、一期2#全板外102B、一期3#全板外102C、一期1#全板外102A、一期1#图形电镀外103A、一期3#图形电镀外103C、一期2#图形电镀外103B、一期沉金线外109、一期镀金线外110、三期1#沉铜线304A、三期三合2外305B、三期三合1外305A、三期2#沉铜304B、三期图形电镀线1外306A、二期旧图形电镀外206A、二期新沉铜外210、二期新图形电镀外206B、三期图形电镀线2外306B。

主要大气污染物 硫酸雾              
排放浓度限值 30              

一期2#蚀刻线外104B、一期1#蚀刻线外104A、一期绿油显影线外105、一期白字立式锔炉外107B、一期1#白字高温长炉106A、一期绿油低温炉1外107A、一期抗氧化线外108、一期2#白字高温长炉106B、三期内层前处理内301、三期内层蚀刻1内302A、三期内层蚀刻2内302B、三期内层棕化1外303A、三期外层蚀刻线外310、三期绿油低温炉外307、三期白字锔炉外312、三期OSP线化气外309、二期蚀刻线外205、一期抗氧化2外108B。

主要大气污染物 硫酸雾 甲苯 二甲苯      
排放浓度限值 40 12 40 70 14      

东区内层蚀刻1内506、东区内层蚀刻2内505、东区内层蚀刻3内504、东区内层前处理1内501、东区内层棕化1内509、东区内层棕化2内507、东区内层前处理2内502、东区内层前处理3内503。

主要大气污染物 硫酸雾 氯化氢            
排放浓度限值 35 100            
东区燃气锅炉 主要大气污染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排放浓度限值 50 150 20          
    注:如不服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可在取得排污许可证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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