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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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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竹料分公司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8-02-13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排放口名称 主要排放污染物及排放浓度限值(水污染物浓度单位: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浓度单位:毫克/立方米,特别注明的除外。) 法定代表人

440100

201300

9900

排污许可证 普通 总出水口 主要水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磷 总氮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竹料分公司

91440101

5961833

10B

—— 詹龙荣 2018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正常 440100    
排放浓度限值 40 5 0.5 15
厂界 主要大气污染物 硫化氢    
臭气浓度
排放浓度限值 0.06 1.5 20  
    注:如不服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可在取得排污许可证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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