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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10千伏斗园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4-07-01

 

 

按照有关法规要求,现对广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10千伏斗园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4年4月22日—4月28日(七天)。

二、公示内容

关于期限方面,原则同意核发该项目2013年08月23日至2014年10月30日的排污许可证。

关于噪声方面,建筑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昼间≤70dB(A)。

若期间该单位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相关信息有改变的,应按照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申请变更。

三、意见受理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核定结果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执法监察支队反映。

电话:83203294;传真:83203297;邮编:510091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1403室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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