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  污染源监测   总量控制   污染防治   排污费征收  监察执法  行政处罚  环境应急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
污染源监测
总量控制
污染防治
排污费征收
环境执法
行政处罚
环境应急
   
 
  首页 > 专题栏目 >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 > 总量控制 > 广东省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市管企业)
 
 

广州市2016年4月市管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发布时间:2016-05-12

 

   
序号

企业

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排污口名称

主要排放污染物及排放浓度限值
浓度单位:毫克/升(水污染物)、毫克/立方米(大气污染物),特别注明的除外。
1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440100201

600002

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生产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

主要水污染物 化学
需氧量
排放浓度限值 500

焊接烟尘排放口、抛丸室废气排放口、打磨室废气排放口

主要大气污染物 颗粒物
排放浓度限值 120

玻璃裱糊室废气排放口、发泡室废气排放口、清理室废气排放口、车架喷涂废气排放口、车身喷涂废气排放口

主要大气污染物 甲苯 二甲苯 总VOC
排放浓度限值 1 18 18 90

车架烘干废气排放口、车身烘干废气排放口

主要大气污染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甲苯 二甲苯 总VOC
排放浓度限值 550 120 200 1 18 18 90

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口

主要大气污染物 油烟
排放浓度限值 2
2

广州市畅信纺织制衣漂染有限公司

440100201

560005

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锅炉废气排放口 主要大气污染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排放限值 50 200 30
3

广州市启诚五金工艺有限公司

440100201

600003

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废水排放总口 主要水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铜 总锌 总镍 总铬 六价铬
排放限值 80 15 0.5 2 0.5 0.5 0.1

含铬车间废水排放口

主要水污染物 总铬 六价铬
排放限值 0.5 0.1

含镍车间废水排放口

主要水污染物 总镍
排放限值 0.5

酸雾废气排放口

主要大气污染物 硫酸雾 铬酸雾
排放限值 30 0.05
4

广州盈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40100201

009172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污水排放口

主要水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排放浓度限值 90 10

厂界

主要大气污染物 甲烷 臭气(无量纲) 硫化氢
排放浓度限值 1 20 0.06 1.5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制作维护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制 |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请使用IE6.0版本以上的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浏览
网站标识码:4401000041 | 粤ICP备20055574号-1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