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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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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专题栏目 >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 > 总量控制 > 广东省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市管企业)
 
 

广州市兴森电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0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排放口名称 主要排放污染物及排放浓度限值(水污染物浓度单位: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浓度单位:毫克/立方米,特别注明的除外。)

4401162

0110010

15

排污许可证 普通 废水总排口 主要水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镍 总铜 广州市兴森电子有限公司

9144010

17418929

15W

—— 肖建华 2016年2月25日 2019年12月31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正常 440100    
排放限值 50 8 0.1 0.3
废气排放口 主要大气污染物 氯化氢 硫酸雾 颗粒物  
排放限值 30 30 120  
主要大气污染物 甲苯 二甲苯   
排放限值 12 40 70  
    注:如不服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可在取得排污许可证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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