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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2015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情况

发布时间:2015-10-10

 

                   

序号

当事人

处罚日期

案件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书全文链接

1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2015-7-6

水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568元。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2

广州市宏杰达纸业有限公司

2015-7-7

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2元。

广州市宏杰达纸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3

广州市番禺区胜美达旧水坑电子厂

2015-7-8

水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113元。

广州市番禺区胜美达旧水坑电子厂行政处罚决定书

4

广州市番禺同荣电子有限公司

2015-8-11

超总量排放污染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广州市番禺同荣电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5

广州市番禺区小罗五金电镀综合厂

2015-8-17

无证排污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广州市番禺区小罗五金电镀综合厂行政处罚决定书

6

广州中运客运站场管理有限公司夏茅汽车站

2015-8-31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罚款4万元

广州中运客运站场管理有限公司夏茅汽车站行政处罚决定书

7

广州市曾本五金工业有限公司

2015-8-17

无证排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广州市曾本五金工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8

广州市曾本五金工业有限公司

2015-8-17

超总量排放污染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239元

广州市曾本五金工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9

广州市曾本五金工业有限公司

2015-8-17

水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299元

广州市曾本五金工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0

广州西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15-8-26

水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5886元。

广州西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1

广州中运货运站场管理有限公司

2015-8-31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罚款4万元

广州中运货运站场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2

广州市畅信纺织制衣漂染有限公司

2015-9-2

大气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万元

广州市畅信纺织制衣漂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3

广州市越秀区农大动物医院

2015-9-2

违反放射性环境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广州市越秀区农大动物医院行政处罚决定书

14

互太(番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2015-9-16

水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款209218元。

互太(番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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