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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2015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情况(机动车)

发布时间:2015-10-10

 

       

序号

当事人

处罚日期

案件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书全文链接

1

广东皮尔卡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2015-7-7

机动车排气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广东皮尔卡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2

广州市宁通运输有限公司

2015-7-8

机动车排气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广州市宁通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3

广州市越秀区环力运输车队

2015-8-11

机动车排气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广州市越秀区环力运输车队行政处罚决定书

4

广州市天河顺丰经营部

2015-8-26

机动车排气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广州市天河顺丰经营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5

广州悦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5-8-26

机动车排气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广州悦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6

广州市骏成运输有限公司

2015-8-26

机动车排气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广州市骏成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7

广州市越秀区宝星车队海珠分队

2015-8-26

机动车排气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广州市越秀区宝星车队海珠分队行政处罚决定书

8

广州市启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2015-8-26

机动车排气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广州市启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9

甘炳汉

2015-8-26

机动车排气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甘炳汉行政处罚决定书

10

广州市骏成运输有限公司

2015-8-26

机动车排气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广州市骏成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1

广州市瑞晖运输有限公司

2015-8-26

机动车排气超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广州市瑞晖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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