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  污染源监测   总量控制   污染防治   排污费征收  监察执法  行政处罚  环境应急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
污染源监测
总量控制
污染防治
排污费征收
环境执法
行政处罚
环境应急
   
 
  首页 > 专题栏目 >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 > 行政处罚 > 直接做出的处罚决定
 
 

市环保局2014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情况

发布时间:2014-11-06

 

 

当事人

处罚日期

案件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

2014-7-1

固体废物污染

违反了《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

广州西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14-7-1

固体废物污染

违反了《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

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

2014-7-1

固体废物污染

违反了《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2014-7-8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改建项目,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补办相关环保手续,并处罚款5万元

广州市园林机动车检测站

2014-7-14

机动车

违反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结果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广州市新明润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2014-7-14

固体废物污染

违反了《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7-15

水污染物超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责令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罚款37796元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7-16

固体废物污染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5万元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7-18

大气污染物超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责令立即改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罚款8万元

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2014-8-1

水污染物超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责令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罚款7928元

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

2014-8-5

固体废物污染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5万元

广州添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4-8-5

固体废物污染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志的防护措施安全存放危险废物,并处罚款3万元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2014-8-5

超总量排污

违反了《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八条第三款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

2014-8-5

大气污染物超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责令立即改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9-2

固体废物污染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6万元

东曹(广州)化工有限公司

2014-9-4

水污染物超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责令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171元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制作维护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制 |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请使用IE6.0版本以上的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浏览
网站标识码:4401000041 | 粤ICP备20055574号-1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