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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2015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情况

发布时间:2015-07-21

 

         


序号

当事人

处罚日期

案件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书全文链接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5-4-15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复〔2007〕2号文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5-4-15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复〔2007〕2号文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5-4-15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复〔2007〕2号文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5-4-15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复〔2007〕2号文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5-4-15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复〔2007〕2号文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5-4-15

大气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7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5-4-15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涉案项目,限期三个月内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并处罚款10万元。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8

广州市好又多南洲百货商业有限公司

2015-4-16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涉案项目,限期3个月补办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罚款2万元。

 广州市好又多南洲百货商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9

广州昊致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2015-4-29

辐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广州昊致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0

广州奔达织造有限公司

2015-5-8

大气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限制生产,限制生产期限为三个月,限制生产的改正方式以能达到达标排放目的为准,并处罚款10万元。

 广州奔达织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1

广州市启诚五金工艺有限公司

2015-5-14

水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889元。

 广州市启诚五金工艺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2

广州市启诚五金工艺有限公司

2015-5-14

水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1004元。

 广州市启诚五金工艺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3

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

2015-5-22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广州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0地块(平安金融大厦)项目,并处罚款8万元。

 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4

广州市曾本五金工业有限公司

2015-6-1

水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834元。

广州市曾本五金工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5

广州市花都区东华漂染厂

2015-6-1

大气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限制生产,限制生产期限为三个月,限制生产的改正方式以能达到达标排放目的为准,并处罚款6万元。

 广州市花都区东华漂染厂行政处罚决定书

16

增城市佳景棉纺织造有限公司

2015-6-1

大气污染物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增城市佳景棉纺织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7

广州市锦和塑料有限公司

2015-6-1

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保证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处罚款5万元。

 广州市锦和塑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18

鞍钢广州汽车钢有限公司

2015-6-3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万元。

鞍钢广州汽车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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