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要求,现将广州市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发布如下: 一、综述 2020年,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2020年度排放源统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2242家)初步统计数据(由于生态环境统计制度改革,工业非重点部分不再统计固废相关数据),2020年,本市重点调查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66.95万吨,综合利用量549.85万吨,综合利用率96.59%;处置量17.28万吨,处置率3.05%;贮存量2.24万吨(表1)。 注:1.综合利用量(处置量)包括综合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2.综合利用率(或处置率)=综合利用量(或处置量)/(产生量+综合利用(或处置)往年贮存量)。
表1 2020年广州市排放源统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产生量 | 万吨 | 566.95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549.85 | 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 万吨 | 2.29 | 处置量 | 万吨 | 17.28 | 处置往年贮存量 | 万吨 | 0.13 | 贮存量 | 万吨 | 2.24 | 倾倒丢弃量 | 万吨 | 0 |
2020年,本市排放源统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主要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和污泥(表2)。
表2 2020年广州市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前5位) 固体废物名称 | 产生量 (万吨) | 产生量占总量的比例(%) | 综合利用量 (万吨) | 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万吨) | 处置量 (万吨) | 贮存量 (万吨) | 粉煤灰 | 152.75 | 26.94 | 152.75 | 0 | 0 | 0 | 炉渣 | 120.70 | 21.29 | 118.72 | 0.01 | 0.48 | 1.51 | 冶炼废渣 | 43.99 | 7.76 | 43.99 | 0 | 0 | 0 | 脱硫石膏 | 32.46 | 5.73 | 32.59 | 0.15 | 0 | 0.01 | 污泥 | 16.62 | 2.93 | 6.99 | 0.02 | 9.64 | 0.02 |
注:上表数据排名不计其他废物。 (二)危险废物 1.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 根据2020年度排放源统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2242家)初步统计数据(由于生态环境统计制度改革,工业非重点部分不再统计固废相关数据),2020年,本市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60.78万吨,上年末贮存量7.53万吨,利用处置量63.23万吨,贮存量5.09万吨(表3)。
表3 2020年广州市排放源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产生量 | 万吨 | 60.78 | 上年末贮存量 | 万吨 | 7.53 | 利用处置量 | 万吨 | 63.23 | 本年末贮存量 | 万吨 | 5.09 | 倾倒丢弃量 | 万吨 | 0.00 |
本市排放源重点调查工业企业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是焚烧处置残渣(HW18)、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铜废物(HW22)、其他废物(HW49)、含铬废物(HW21)(表4)。
表4 2020年广州市排放源重点调查工业企业主要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前5位) 危险废物类别 | 产生量 (万吨) | 产生量占总量的比例(%) | 上年末贮存量(万吨) | 利用处置量(万吨) | 本年末贮存量(万吨) | HW18焚烧处置残渣 | 16.05 | 26.41 | 0.16 | 16.11 | 0.11 | HW17表面处理废物 | 9.13 | 15.02 | 5.19 | 10.38 | 3.94 | HW22含铜废物 | 8.63 | 14.20 | 0.05 | 8.65 | 0.03 | HW49其他废物 | 7.76 | 12.77 | 0.70 | 8.19 | 0.26 | HW21含铬废物 | 4.73 | 7.78 | 0.005 | 4.72 | 0.01 |
2.医疗废物转移处置情况 2020年,本市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共转移医疗废物2.72万吨,全部交由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 3.危险废物跨行政区域转移情况 2020年,本市有5791家企事业单位跨省、市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0991份,共计转移32.44万吨、废包装桶7.23万个、废灯管2.92万支。 4.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情况 2020年,本市共有21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见附件),相比上年度新增2家(广州安美达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怡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关停2家(广州隆昌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世洁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因船舶含油污水不再列入危险废物管理减少3家(广州净海油污水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城市新塘镇东方福利清油队)。截至2020年底,本市19家持证经营单位(不含关停单位)核准经营类别共35大类,其中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43.56万吨/年、废包装桶150万个/年,另有危险废物收集10.08万吨/年。 (2)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2020年,本市重点推进三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一是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0年6月建成投入试运行,正式投产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将达35000吨/年; 二是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焚烧设施已于2020年12月建成并点火,新增焚烧处置能力3.3万吨/年;项目物化处理设施正在推进建设,预计2021年底前建成,建成后新增物化处理能力15万吨/年; 三是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预计2021年底建成,建成后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8万吨/年。 (三)城镇污水厂污泥 1.城镇污水厂污泥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 根据广州市水务局统计数据,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120.96万吨(含水率80%,下同),污泥全部送至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单位处置,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 按处置方式分类,全市污泥约4.62万吨(3.82%)采用堆肥、制营养土等土地利用方式处置;68.76万吨(56.85%)采用水泥窑协同、烧结砖等建材利用方式处置;45.59万吨(37.69%)采用焚烧发电处置;0.82万吨(0.67%)采用卫生填埋处置;1.17万吨(0.97%)采用培菌处置。 2.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设施建设情况 全市42座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改造任务已于2020年5月全部完成。截至2020年底,我市已建成污泥干化设施能力达到5013吨/日,比2019年增加1653吨/日。 (四)河涌淤泥 2020年,河涌(道)淤泥共有35个项目产出来源,共计产生河涌(道)淤泥约139.01万立方米,处置量约139.01万立方米。 (五)城市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计数据,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733.76万吨(含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量733.76万吨,处置率100%,无害化处理总量733.76万吨,无害化处置率100%。其中,焚烧处理493.26万吨,卫生填埋处理量194.43万吨,生化处理量为46.07万吨。 2.厨余垃圾 2020年,全市厨余垃圾处理处置量65.53万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量为65.53万吨。 3.建筑垃圾 2020年,全市新增核准建筑废弃物排放量11562万立方米,其中,通过消纳场所处置5585万立方米、工程回填利用3553万立方米、资源化利用2424万立方米。建成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38个,处理能力约3150万吨/年;现有在用建筑废弃物消纳场48个,总消纳场容量4415万立方米;现有在用建筑废弃物水运临时装卸点15个。 4.动物尸骸等固体废物 2020年,全市共收运处置动物尸骸8033吨,粪便16.87万吨。 5.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 2020年,我市坚持“全链条提升、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努力打造垃圾分类样板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1000余吨/天,有害垃圾0.36吨/天,回收利用可回收物约9000吨/天,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38%。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2020年住建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考核中位列第一档。 6.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1)2020年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16座,分别是: ①资源热力电厂7座,处理规模1.55万吨/日,分别是: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一分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二分厂,第三、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 ②填埋场5座,处理规模8778吨/日,分别是: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花都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番禺区火烧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增城区棠厦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从化区城市废弃物综合处理场; ③生物质处理厂4座,处理规模3640吨/日,分别是:广州市餐厨废弃物循环处理试点项目、福山生物质综合处理厂、李坑综合处理厂、增城生物质综合处理项目(增城新塘餐厨处理厂)。 (2)本市目前在建和计划建设设施项目12座,其中在建填埋处理设施3座;在建焚烧处置设施5座,总处理能力1.6万吨/日;生化处理设施4座,总处理能力2470吨/日。 三、意外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本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已全部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均已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备案的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附件:广州市2020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情况.docx
信息发布城市:广州市 信息发布机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发布日期:2021年6月4日 信息发布周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信息提供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