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现将我市2012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发布如下: 一、综述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理念,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环境执法,全面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圆满完成了创模复核、固体废物日常监管和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项目建设任务。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2012年环境统计,广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14.85万吨,其中粉煤灰所占比例最大,占38.40%,冶炼废渣占19.87%,炉渣占9.18%,脱硫石膏占5.41%,其他固体废物占27.14%。综合利用量588.98万吨,粉煤灰的综合利用量最大,占全部综合利用量的39.46%。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57万吨,处置量22.26万吨(相关数据详见表1、表2)。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大的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占40.99%,其中大部分(占69.09%)为粉煤灰。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综合利用率比较高,分别达到99.91%和97.83%。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 | 单 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614.85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588.98 | 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 万吨 | 0.57 | 处置量 | 万吨 | 22.26 | 处置往年贮存量 | 万吨 | 0.01 | 贮存量 | 万吨 | 4.19 | 排放量 | 万吨 | 0 |
表2 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指标 | 粉煤灰 | 炉渣 | 冶炼废渣 | 脱硫石膏 | 其它固体废物 | 产生量(万吨) | 236.10 | 56.47 | 122.17 | 33.24 | 166.87 | 占总量比例(%) | 38.40 | 9.18 | 19.87 | 5.41 | 27.14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232.41 | 55.35 | 122.07 | 33.15 | 146.00 | 综合利用率(%) | 98.33 | 97.75 | 99.92 | 99.74 | 87.41 |
(二)危险废物。 1. 工业危险废物。 根据2012年环境统计,广州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9.78万吨,综合利用量12.11万吨,处置量17.67万吨,处置利用率100%。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是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占32.9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21.02%,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占19.4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占5.16%。综合利用量最大的是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相关数据详见表3、表4)。 表3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工业危险废物 | 单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29.78 | 处置量 | 万吨 | 17.67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12.11 | 贮存量 | 万吨 | 0 | 排放量 | 万吨 | 0 | 处置利用率 | % | 100 |
表4 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 指标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其他行业 | 产生量(万吨) | 9.82 | 6.26 | 5.79 | 1.54 | 6.37 | 占总量比例(%) | 32.98 | 21.02 | 19.44 | 5.16 | 21.40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7.65 | 0.19 | 2.26 | 0.71 | 1.30 | 处置量(万吨) | 2.17 | 6.07 | 3.53 | 0.83 | 5.07 |
2012年,广州市范围内共有26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企业(见附件),其中24家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向广州市环保局申领了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广州汇龙废矿物油回收服务中心)向广州市白云区环保局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 医疗废物。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门诊点)均按有关要求,将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广东生活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 根据2012年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我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和处置量均为13885.95吨,医疗废物100%集中无害化处置。(见表5)。 表5 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产生量(吨) | 处置量(吨) | 处置率(%) | 主要处置方式 | 13885.95 | 13885.95 | 100 | 焚烧 |
(三)城镇生活垃圾。 根据市城管委提供数据,广州市城镇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380.08万吨,全市生活垃圾处置率100%(见表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为332.32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31.76万吨,卫生填埋300.56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87.43%。 表6 城镇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产生总量(万吨) | 处置总量(万吨) | 处置率(%) | 主要处置方式 | 380.08 | 380.08 | 100 | 卫生填埋、焚烧 |
(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截至2012年底,我市共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7家,产生污水处理污泥67.08万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方法包括堆肥、制作营养土、制砖、水泥窑协同处置和填埋等,主要由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奥特农化新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女娲肥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处理,少量污泥交由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1.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广州市设有1家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设计处理能力48吨/日(见表7)。 表7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危险废物 处置单位 | 设施地址 | 处置设施名称 | 核定处理能力 | 实际处理数量 | 使用年限 (填埋场) |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良田镇光明村伯公窝 | W·W型热辐射式焚烧炉 | 48吨/日 | 38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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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广州市设有1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单位,核定处理能力9500吨,实际处理量9383.60吨(见表8)。 危险废物 处置单位 | 设施地址 | 处置设施名称 | 核定处理能力 | 实际处理数量 | 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横沥镇长沙村合兴路 | 无害化焚烧系统 | 9500吨 | 9383.60吨 |
(六)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广州市已完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在各企业的应急预案中,均包含有关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均全面完成企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注:信息发布城市:广州市 信息发布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信息发布日期:2013年6月24日 信息发布周期: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2012年环境统计、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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