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现将我市2011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发布如下:
一、综述
广州市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幸福广州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大局,以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对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理实施监管,强化环境执法,贯彻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各项管理制度,对广州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企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建设和《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2011年环境统计,广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59.34万吨,其中粉煤灰所占比例最大,占38.85%,炉渣占18.04%,冶炼废渣占13.29%,脱硫石膏占4.93%,其他固体废物占24.89%。综合利用量625.53万吨,粉煤灰的综合利用量最大,占全部综合利用量的40.18%。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64万吨,处置量29.84万吨(相关数据详见表1、表2)。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大的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占41.35%,其中大部分(占71.71%)为粉煤灰。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综合利用率比较高,分别达到99.92%和97.43%。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 |
单 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659.34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625.53 |
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
万吨 |
0.64 |
处置量 |
万吨 |
29.84 |
处置往年贮存量 |
万吨 |
0.11 |
贮存量 |
万吨 |
4.76 |
排放量 |
万吨 |
0 |
表2 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指标 |
粉煤灰 |
炉渣 |
冶炼废渣 |
脱硫石膏 |
其它固体废物 |
产生量(万吨) |
256.13 |
118.96 |
87.62 |
32.51 |
164.12 |
占总量比例(%) |
38.85% |
18.04% |
13.29% |
4.93% |
24.89%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251.31 |
117.74 |
87.47 |
32.45 |
136.56 |
综合利用率(%) |
98.12% |
98.98% |
99.82% |
99.83% |
83.20% |
(二)危险废物。
1. 工业危险废物。
根据2011年环境统计,广州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0.30万吨,综合利用量11.82万吨,处置量18.48万吨,处置利用率100%。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是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行业,占29.6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24.19%,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占20.23%,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品业占4.63%。综合利用量最大的是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行业(相关数据详见表3、表4)。
表3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工业危险废物 |
单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30.30 |
处置量 |
万吨 |
18.48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11.82 |
贮存量 |
万吨 |
0 |
排放量 |
万吨 |
0 |
处置利用率 |
% |
100 |
表4 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
指标 |
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行业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品业 |
产生量(万吨) |
9.00 |
7.33 |
6.13 |
1.40 |
占总量比例(%) |
29.68% |
24.19% |
20.23% |
4.63%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7.13 |
0.46 |
2.79 |
0.56 |
处置量(万吨) |
1.87 |
6.87 |
3.34 |
0.84 |
截至2011年底,广州市范围内共有25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企业(见附件),其中23家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向广州市环保局申领了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广州汇龙废矿物油回收服务中心)向广州市白云区环保局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 医疗废物。
广州市卫生局和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我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的通知》(穗卫防[1999]58号),要求医疗单位将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送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广东生活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医疗废物100%集中无害化处置。
根据201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我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和处置量均为11390.00吨,全部交由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焚烧处理(见表5)。
表5 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产生量(吨) |
处置量(吨) |
处置率(%) |
主要处置方式 |
11390.00 |
11390.00 |
100 |
焚烧 |
(三)城市生活垃圾。 根据市城管委提供数据,广州市市区(十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349.42万吨,比2010年减少了2.02%,全市生活垃圾处置率100%(见表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为321.39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36.47万吨,卫生填埋284.29万吨等,堆肥0.6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1.98%。
表6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产生总量(万吨) |
处置总量(万吨) |
处置率(%) |
主要处置方式 |
349.42 |
349.42 |
100 |
卫生填埋、焚烧、堆肥 |
(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截至2011年底,我市共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7家,2011年共处理污水12.18亿吨,产生污水处理污泥61万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方法包括堆肥干化、制作营养土、水泥窑协同处置和填埋等,主要由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奥特农化新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女娲肥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处理,少量污泥交由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目前,广州市共有1家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1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单位,核定总处理能力19220吨,实际处理量20376吨(见表7)。
表7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危险废物 处置单位 |
设施地址 |
处置设施名称 |
核定处理能力 |
实际处理数量 |
使用年限 (填埋场) |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良田镇光明村伯公窝 |
W·W型热辐射式焚烧炉 |
9720吨 |
11390吨 |
|
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横沥镇长沙村合兴路 |
无害化焚烧系统 |
9500吨 |
8986吨 |
|
(六)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广州市已完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在各企业的应急预案中,均包含有关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均全面完成企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注:信息发布城市:广州市 信息发布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信息发布日期:2012年6月20日 信息发布周期: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2011年环境统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