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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机动车环保标志与广州市环保标志能否互认?工况检测法是否准确?

发布时间:2009-03-09

 

 

根据200911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通告》(穗府〔200855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进入本市高排放汽车限行区域通行的外地籍号牌汽车应当持有由本市核发或者由登记地核发的有效绿色环保标志,并按规定使用。”因此,广州市认可外地核发的有效绿色环保标志

我市选用的机动车工况法排气检测方法包括“简易瞬态工况法测量方法”和“加载减速试验-不透光烟度法测量方法”,主要优点如下:

1.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是科学、先进、实用的检测方法,代表了国内外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的先进技术。

2.简易瞬态工况法是简化的新车工况法,与新车工况法检测结果相关性较好,是更科学、有效的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的误判率较低,可为在用车监管提供更加科学、客观的依据。

3.简易瞬态工况法属质量检测方法,可以检测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等单位行驶里程的排放量,有利于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

4.我市已提前实施国标准,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有利于对符合国标准及国以上标准的车辆实行有效检测和监控,是实施我市机动车污染监控的优化方案。

5.柴油车采用加载减速法检测,对冒黑烟汽车监控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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