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该厂主要从事经营、加工和销售潲水油,已开业3年多,面积约50平方米,生产时间为14:00-19:00,有2名工作人员,同时经常有一辆三水牌照的白色货车运潲水到现场,然后把潲水倒进一容器蒸煮,再取出上面的油装进油桶出售,加工点旁另有一小屋,底部挖了一大坑用于存放潲水油。请环保部门调查处理。(投诉日期:2013-05-08) 答复: 5月14日,花都区环保局联合区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检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潲水油加工厂”实为是一家个体户养猪场,回收潲水用以喂猪,存栏量约150头。现场未发现加工潲水炼油情况。已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举报人。(花都区环保局 答复日期:2013-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