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省下达给我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任务,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工程减排。加快推进合计222.9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处理量达到60%以上;大力推进重点企业脱硫改造项目。 二是抓好结构减排。如期完成小火电关停计划,坚决淘汰落后水泥、钢铁等高污染、低效益生产力。 三是抓好监管减排。全力监督重点污染源排污设施运行情况,对不正常运行的项目扣减减排量,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和刚性指标,对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 四是抓好指导、督查和考核。加强对区、县级市及减排企业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实行排名和限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