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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荔港南湾“黑龙”事件调查最终结论如何?整治进展如何?

发布时间:2009-03-09

 

 

我局通过仔细摸查荔港南湾河段周边排污情况并加强水质监测,并会同市水务局进行认真分析,查明南岸路珠江荔港南湾附近江面被黑水污染主要是增河汇入的污水引起,而增河污染主要由上游石井河生活污染长期排放、积聚造成。报纸披露荔港南湾发现“黑龙”当日(20081021),我局草拟了新闻通稿,述明荔港南湾河段纳污状况及黑水污染原因,经朱小丹书记审定后供各主流媒体于次日发布。1025,我局再次组织现场复查。1027,我局又组织对增河、石井河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增河涨潮时水质为类,退潮时水质为劣类;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溶解氧、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生活污染特征明显。进一步证实石井河污染主要是因沿岸生活污水长期排放、积聚所致。

我局根据对该问题的调查结果,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近期措施主要有加强沿岸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监管,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长期措施则立足于治本,针对河流污染主要原因是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和河道径流量不足的情况,一方面加强治理生活污水,另一方面加快引清补水。

要彻底解决荔港南湾河段污染,必须实施石井河全流域污染整治,我局提出着重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北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步伐。这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和重中之重。建议水务部门牵头加快石井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确保2009年底前建成运行,有效收集和处理石井河中、上游两岸污水;完善大坦沙污水厂收集管网,尽快接纳石井河下游两岸漏截污水。尽快完善大沙地污水处理系统收集管网,加快龙归、竹料、九佛污水系统建设进度,确保尽早投入运行。

二是从严控制工业废水排放。这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主要方面之一。由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白云区、荔湾区政府加强石井河流域现有工业企业排污监管,提高治理水平,确保达标排放,难以治理达标的,一律限期关闭;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规定,对石井河流域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企业从严查处、坚决关停;严把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关,石井河流域内不再批准新建工业企业,控制新增工业污染;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通过“退二进三”、“双转移”等手段在2009年前逐步将石井河流域工业企业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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