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油烟污染 被信访企业名称:海珠区丽景花苑居民楼下“潮味海鲜沙锅粥”和“嘉乐餐馆 企业地址:海珠区新港东路38号和52号首层 信访内容:每天经营时把大量油烟废气通过隐藏在饭店广告牌后面的烟囱直接排放,给楼上住户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办理情况:潮味海鲜沙锅粥全名为“广州市海珠区细弟砂锅粥店”,嘉乐餐馆全名为“广州市海珠区嘉乐快餐店”。该两家店分别位于新港东路38号和52号首层,均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经营,两店分别于2007年9月和2008年5月开始营业,经营饮食项目,其经营时产生的油烟均经油烟静电处理器过滤后引至首层门口招牌内侧上方排放,对二楼居民造成影响。因该两家店的选址不符合环保要求,海珠区环保局未对其作出环评审批。 对广州市海珠区细弟砂锅粥店和广州市海珠区嘉乐快餐店的油烟扰民问题,海珠区环保局于2010、2011年多次督促其进行整改,先后下发了多份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店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并交由有资质环保公司定期维护,两店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处理设施并提供了相关维护协议及记录。 由于上述两店经营餐饮项目未经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营业,且油烟扰民问题引起居民的强烈投诉,2009年7月28日,海珠区环保局曾对广州市海珠区细弟砂锅粥店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2010年9月30日,海珠区环保局再次对细弟砂锅粥店立案,于2010年11月10日作出停止餐饮饮食项目使用的行政处罚;2011年4月,海珠区法院作出《行政执行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细弟砂锅粥店已于2011年7月8日停止营业。2009年12月10日,海珠区环保局曾对广州市海珠区嘉乐快餐店作出停止使用并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2011年7月7日,海珠区环保局就排放的油烟超标问题向嘉乐快餐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作出罚款陆万元的行政处罚;嘉乐快餐店已于2011年7月5日停止营业。2011年7月11日,嘉乐快餐店经营者到工商部门注销了营业执照并向海珠区环保局递交了《企业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期间海珠区环保局多次致电信访人告知相关的处理情况。下一步工作:一是对两店的处理进行后期督促跟进。两店已分别于7月8日和7月5日停止经营,支队及海珠区环保局将不定期派员到现场对两店的关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跟进法院和工商部门的处理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该地区餐饮业的查处力度。针对海珠区居民楼下小餐饮店的油烟扰民信访较普遍的问题,支队要求海珠区环保局对此类商户从严查处,要求餐饮店做好油烟处理器的安装和维护工作,并加强对油烟的监测监察力度,防止污染扰民。 二、噪声污染 被信访企业名称:龙光峰景华庭水泵房 企业地址:萝岗区广汕路龙光峰景华庭5栋楼下 信访内容:龙光峰景华庭5栋负二层水泵房每天24小时持续运行,噪声日夜不停,每天晚上住户睡觉都得关紧窗户,严重影响周边住户身体健康,请尽快处理。 办理情况:2009年8月,萝岗区建环局开始接到龙光峰景华庭水泵噪声扰民的举报。该局多次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要求广东龙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对水泵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整改。2009年11月20日,物业公司完成了初步整改,但噪声问题没有解决,反而更为严重。2009年12月8日,萝岗区环境监察大队委托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现场监测,结果表明:部分底层住户房间噪声值超标。2009年12月29日,萝岗区建环局向物业公司发出了协调函,要求物业公司在2010年1月20日前解决相关问题。2010年4月,物业公司对水泵房内的水泵进行了重新安装,加装了防振和隔音降噪材料。整改完成时,隔音降噪效果较明显。此后,针对业主依旧举报的特点,萝岗区建环局于2011年年初召集过小区管理处和信访人就此事进行协调沟通;因协调未果,该局已告知信访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第5栋底层的8户业主已于2011年3月联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厂废气 被信访企业名称:东风日产 企业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风神大道8号 信访内容: 东风乘用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发动机分公司铸造车间废气扰民。 办理情况:为查明污染情况,花都区环保局租用保利城小区住宅进行实地调查,对废气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群众反映的气味主要来自发动机分公司的铸造车间,并查明该车间存在工艺废气收集、处理不完全等问题。 为解决废气污染问题,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联合督促该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减少污染扰民。今年3月,该公司开始对铸造车间内的制芯机、浇注机等生产设备进行围蔽、生产废气收集以及废气治理设施施工,工程已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7月5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铸造车间、树脂车间外排大气污染物浓度远低于国家标准。据了解,目前花都区保利城居民与东风日产的矛盾已得到缓解,社会稳定风险隐患进一步降低。 四、电磁辐射 被信访企业名称:中国联通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红星村万福街31号楼顶 信访内容:该址安装了一个联通发射塔,周边居民担心其发出的辐射影响身体健康,请尽快处理。 办理情况:2011年6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发射塔进行了电磁辐射的实地监测。经现场核实,举报反映的联通发射塔建于白云区石井镇红星村万福街31号楼顶,与信访人居住的顶层水平距离约5米。监测人员在信访人居住的楼顶测得功率密度达标。执法人员现场已向信访人做了解释工作,其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