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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广州市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8-03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穗环〔2015197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落实,积极推进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

市、区环保部门认真学习国家、省环保部门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清单,确定环境监察人员名单。各区将抽查计划报市环保局备案。

二、开展宣传培训

我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环境执法人员业务技能,组织了多次环境监察业务培训,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进行系统学习领会,重点学习了污染源随机抽查主体、抽查对象和抽查方式等内容,要求各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动态管理信息

根据《方案》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管辖的污染源进行梳理,建立涵盖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两种名录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2016年共计有14775家排污单位,其中重点排污单位324家,一般排污单位14451家。我市在岗在编环境执法人员266人,2016年上半年列入随机抽查的污染源计有重点排污单位247家,一般排污单位1013家,共计1260家。

四、落实抽查任务。

我市环境执法人员对需抽查的排污单位逐一开展体检式检查,检查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发现一些环境问题。市、区级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1260家,立案41宗,责令改正67宗。发现并督促整改日常管理问题122个,其中,已完成整改41个,正在整改81个。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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