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凌晨3点,花都区环境保护局接到花都区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通知,在114省道炭步镇珠江轮胎厂对出马路有一辆车牌是湘J.23500的油罐车在行驶中侧翻,油罐中的油品发生泄漏。接报后,区环保局立即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时40分,在副局长郑忠的带领下,执法监察大队和区环境监测站的救援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展开事故应急救援。经查,该油罐车装载有7吨石油沥青油( 黑色液体,具有较高的感温性。由于它在生产过程中曾经蒸馏至400℃以上,因而所含挥发成分甚少,但仍可能有高分子的碳氢化合物未经挥发出来,这些物质或多或少对人体健康是有害的),小部分泄漏在公路上。经联系油品所有单位,该单位调度另一部油罐车将事故油罐车装载的沥青油进行了装卸,并派专人将泄漏在公路上的油品进行了收集和清理。肇事车辆已由交警部门暂扣,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本次交通事故现场周边无河涌,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且无村民居住,事故过程中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发生次生灾害,对周边环境未造成环境污染影响。
现场
救援人员现场勘查
油罐车载液泄露情况
清理现场泄漏油品 (通讯员 黄天罡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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