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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迅速处理一起河涌污染事件

发布时间:2015-02-08

 

 

2015年2月6日13时,荔湾区龙溪大道增滘涌附近发生一起不法分子利用车辆向雨水口偷排工业废水的恶性事件,造成河涌水体污染的事故。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处理及时,措施到位,(事件)未对花地河水质造成影响。

据悉,当天中午,有群众举报,增滘涌近3公里水体受到污染,水体呈红色。经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初步确认这是一起不法分子通过运输车辆向龙溪大道的雨口水排放工业污水的恶性事件。荔湾区总值班室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荔湾区环保局、水农局、荔湾区公安分局和海龙街办事处等单位立即到现场处理。市环保局接报后,也迅速组织执法监察和环境监测人员到场支援应急行动。通过采取关闭水闸等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污染的扩散。经初步监测,确认水体受到轻度污染,污水来源可能与颜料、印染行业有关。现场专家迅速研究制定出应急处置方案。

针对受污染水量较大,且水体的各项指标仍能达到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标准的实际情况,荔湾区水务农业局迅速安排动力泵2台和农业补给作业车1辆将受污染水体转移进入附近的市政管网,统一输送到西朗污水厂集中处理,截至2月8日下午15时已持续抽水40小时,转移受污染水体2.8万立方米;及时通知相关街道、联社和花农暂停该涌的农业灌溉取水,待水质监测合格后再恢复用水。目前,荔湾区公安分局正全力侦查肇事者。

根据2月8日下午16时的最新监测结果表明,水体各类污染物指标已大幅度下降,初步达到地表水V类水体标准。

下一步,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将继续做好污染水体转移工作,待水体监测合格后进一步加强调水补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和花农影响。荔湾区环保局将继续跟进现场水质监控,及时掌握水体情况。到发稿时为止,本次污染事件未对附近的花地河水质造成影响。(荔湾区环保局2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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