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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Ⅰ、国Ⅱ汽油车拟分步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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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11:43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广州拟对老旧机动车实施分步限行措施,前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挂出《关于对老旧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分三个阶段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进行限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老旧机动车通行。

  《通告》所称老旧机动车是指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含本市籍和外市籍机动车。实际上,包括广州在内的国内众多城市此前都实行过针对“黄标车”的限行措施,所谓的“黄标车”,是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

  广州在2017年已基本完成全市“黄标车”的淘汰工作,黄标车基本淘汰完毕后,国I、国Ⅱ汽油车已经成为汽油车中排放污染最严重的车辆。综合测算显示,同等行驶里程条件下,1辆国Ⅰ标准轻型汽油车的排放相当于6辆以上国Ⅴ标准轻型汽油车,1辆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的排放相当于3辆国Ⅴ标准轻型汽油车。

  本次《通告》中就指出,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相关要求,决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老旧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分步限行具体措施(征求意见稿):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含合围区域内高速公路,不含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车通行。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含合围区域内高速公路,不含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通行。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老旧机动车通行。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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