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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采购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购买环境执法装备一批,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二、采购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2023年采购环境执法装备

  三、公告时间

  2023年9月13日至9月19日

  四、服务内容

  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提供环境执法装备一批。

  五、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万伍仠元整(25000元);

  六、项目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执法装备采购清单及详细技术要求》中各类物品的品牌、型号、货期、价格及售后服务等信息。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2023年9月13日至9月19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正式报价方案(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须于2023年9月19日前,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邮寄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务必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yxqzfjcdd@126.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首层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邮编:510170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李生,020-81075064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报名文件恕不接收(快递方式以寄出日期计)。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执法装备采购清单及详细技术要求.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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