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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风险源在线监管及环保法制管理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服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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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关于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风险源在线监管及环保法制管理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4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风险源在线监管及环保法制管理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服务。

  三、项目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的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风险源在线监管及环保法制管理信息化项目提供专业验收测评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四、采购需求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有关测评要求,对采购人信息化建设项目中规定测评事项提供测评技术服务。

  五、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含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含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近三年已完成同类项目验收测评业绩材料(如有)。

  5.其他优质服务的承诺(如有)。

  6.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材料(如有)。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  techdepart@163.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50号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佘工 ,020-83514734。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采购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 本项目接受电话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易工020-83203621。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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