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3 15:59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 农资包装废弃物 公开听证
【要旨】
针对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不规范,农资包装废弃物污染农村环境和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完善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促进农村农业绿色发展。同时,通过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进行检验,进一步深化社会效果,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基本案情】
增城区部分农资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在经营场所设置红色、蓝色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桶;未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或台账不齐全;农村农户习惯性将使用后农资包装废弃物弃置在农田周围的田埂或水沟内,造成农资包装废弃物在农田环境中长期残留,导致土壤污染等。上述情况严重威胁农村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增城区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增城区作为农业大区的实际情况,聚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动开展“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专项调查,并在履职调查中发现上述线索。2022年3月15日,增城区院决定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对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问题开展立案调查。随后,增城区院走访各镇街农资经销商,核实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深入农村农户种植现场进行实地勘查,通过询问、拍照等方式固定案件证据。经调查查明,农业主管部门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未落到实处,大量农资包装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农村土壤、水源持续存在受污染的风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据此,增城区院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农业主管部门从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强履职。
收到检察建议后,农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根据检察建议的要求,迅速制定《2022年增城区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压实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主体责任;建立农户收集、农资经营店有偿回收贮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定期到各村和农资店进行有偿回收农资固体废弃物、对回收的农资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体系;指导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监督管理,做好农资固体废弃物回收工作的巡查监管。截至目前,在规范农资经销商经营行为方面,全区开展执法检查出动4814人次,巡查农资店1042家次,指导种植企业651家次;全区332家农资店已配备蓝色和红色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322家农资店和43家种植企业均已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在推进农资固体废弃物回收和处理工作方面,共投入330万元公开招标3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全区农资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今年已出动1873人次,巡查285条村和耕地面积55万亩,清理农资包装废弃物54.44吨,回收农资包装废弃物94.575吨。在宣传培训方面,建立增城区农资微信群,在群上推送关于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和农资固体废弃物有偿回收指引的小程序和宣传单张,并对332家农资经营店张贴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宣传海报,切实提高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
针对整改情况,增城区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行政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检验。本次听证会采取“沉浸式听证”形式,即先组织听证人员一同到田间地头、农资经销店进行现场调研,通过现场讲解、提问等方式,让听证员充分了解整改后农资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流程。同时利用现场听证,进一步拓宽听证受众,开展现场普法,教育广大群众提高环保意识。随后,将听证会再次移动到检察听证室,由行政部门进行整改工作的汇报,并通过多媒体展示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整改工作前后的照片,让听证员对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有更直观的认识,有利于听证员作出客观评价。最终,听证员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已经履职到位,同意本案结案。
【典型意义】
农资废弃物回收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源头控制措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需求,是实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需要,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重要环节。检察机关围绕中心工作,坚持能动履职,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以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推动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全程可控的农药等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体系,极大提升当地农资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率,实现废弃农资综合长效治理,从源头上有效地解决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