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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察机关打造海洋公益诉讼 “广州模式”助力守护蔚蓝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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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10:53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海洋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作为江海一体的超大城市,蓝色早已融进广州的底色和根基。经略海洋是广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广州检察机关扎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积极打造海洋公益诉讼“广州模式”,以高质效履职答好为大局服务的新时代检察答卷。

  突出重点依法开展监督

  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紧密结合海洋强市、海洋创新发展之都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制定加强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落实方案,明确4大方面11项具体举措及年度重点工作,为海洋公益诉讼行稳致远提供保障。密切关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挖海砂、破坏红树林、破坏涉海文物、河涌水体污染等违法行为,依法开展监督。2023年以来,共立案涉海洋公益诉讼和河涌治理案件145件,督促清理沿海滩涂固体废物和垃圾505吨,推动保护红树林4122亩,向侵权行为人索赔修复海洋生态、治理海洋环境费用2695.34万元。强化类案发现与研究意识,针对辖区同类案件高发情况,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

  创新方式助力保护修复

  依托联合海洋渔业专家团队构建的“低成本、高效益”海洋生态损害认定模型,有效化解鉴定周期长、费用高的瓶颈问题。积极采取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碳汇补贴等方式,探索受损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最优解”。联合深圳、珠海等地检察机关开展增殖放流,全市共增殖放流37.5万尾,推动及时高效修复海洋生态环境。与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加强协作,共同促进认购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模式在公益诉讼案件中规范化、常态化运用。

  科技赋能提高监督质效

  充分用好公益诉讼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推动解决海洋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探索建立全市共享的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检测实验室方阵,加强无人机、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运用,进一步提升“空、天、地、网”一体化技术支撑水平。注重数字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深度融合,研发红树林湿地保护法律监督模型,不断丰富“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数字检察实践。

  专业支撑强化精准履职

  依托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形成海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一体化履职模式。用好用活由两级检察院业务骨干组成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业化办案组,领衔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联动,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专业咨询等方面形成合力,凝聚海洋保护共识。牵头举办“守护海洋——共建美丽湾区” 穗深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多城联训班,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专业能力。深化与深圳、珠海等大湾区检察机关协作,强化红树林湿地物种保护、共享海洋公益诉讼专家资源,推动形成海洋保护齐抓共管格局。积极借智借力,选任红树林保护专家担任听证员,邀请权威红树林研究和管理机构的专家参与调查,借助“外脑”拓宽知识边界。设立海洋公益诉讼观察站、海洋生态检察官,聘请海洋公益诉讼观察员,不断强化海洋公益诉讼专业化水平。借助全市聘任的366名“益心为公”志愿观察员,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海洋保护格局。

  注重宣传培树典型品牌

  在世界海洋日、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国际日、全国生态日等具有特殊教育意义的节点,通过“两微一端”宣传、开展科普活动等方式,全面展示检察机关的新做法、新成效,不断提升群众对海洋公益诉讼的知晓度与参与度。督促红树林湿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精品案例、全省典型案例,海洋公益诉讼工作经验获最高检推广以及《光明日报》宣传报道,海洋公益诉讼“广州模式”获评省检察院大湾区检察实践“十佳项目”,入选广州市政法领域改革创新“一部门一品牌 一区域一亮点”计划复制推广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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