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整治高污染燃料锅炉资金奖励办法》(穗环〔2015〕15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按程序对申请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奖励资金的广州市花都区祥发印染厂等3家企业共5台锅炉进行了核查,并按照奖励标准核算了拟奖励金额。现将拟奖励的企业及锅炉情况公示7天(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至18日),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向市环保局反映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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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奖励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名单(第四批)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12日
附件
拟奖励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名单(第四批)
序号 企业名称 锅炉蒸吨数(t/h) 整治方式 核定情况 完成整治时间 拟奖励金额(万元) 1 广州市花都区祥发印染厂 10 改生物质 2015.12.10 20 2 广州发电厂 220 治理 2015.8.25脱硝 534.8 3 220 治理 2015.2.7脱硝 4 广州从化明基印花有限公司 8 注销 2015.8.26 32 5 广州从化明基印花有限公司 10 注销 2015.8.26 40
2015.11.18脱硫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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