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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要点的通知

  

穗环〔2023〕33号

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环境管理,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土处)反映。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3日


  请下载附件:《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要点》.docx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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