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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时间:2023-12-13 10:10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 13日至  2023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市中路3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8320317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海珠区;广东广州黄埔区;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经过番禺区、黄埔区、海珠区,线路全长约18.0km,为全地下敷设,设8座车站,分别为莲花站、龙泽路站、蒙地站、化龙站、展贸城站、长洲站、新洲站、凤浦公园站,其中换乘站4座,平均站间距2.2km,设莲花车辆段1座。采用6 辆编组A 型车,最高设计时速为80km/h。工程线路等级为城市轨道交通,双线,电力牵引,采用6辆编组A型车。
工程总投资约166.74亿元。

环评机构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噪声大的机械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施工场地采用封闭式,施工车辆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
运营期:合理布置风亭、冷却塔位置,排风口应远离敏感建筑,并背向敏感点设置。新风亭、排风亭、活塞风亭风道内安装消声器。冷却塔选用超低噪声冷却塔。
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走行路径。在建筑结构较差、等级较低的陈旧性房屋附近施工,应尽量使用低振动设备。
运营期:地下线总计实施减振措施15段总计4710m(含文物防护措施140m),其中特殊减振共计4515m,中等减振195m。规划地块处于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办理相关手续,不宜将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规划于轨道交通正上方。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用分段施工,每处工点施工完毕后立即进行临时占地范围内表土平整、植被回迁、铺植草皮等生态修复工作。临时占用的林地、耕地和园地等的表土需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植被遵循“能复绿则复绿”,“能补绿则补绿”原则。遵循因地制宜、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易于管护、兼顾景观的原则进行生态恢复。
运营期:车站出入口及风亭冷却塔的建筑形式、体量、高度、色彩等设计必须与广州城市景观相一致。凤浦公园站、长洲站和莲花站应进行专项景观设计。莲花车辆段后期植被恢复应注重乔灌草搭配,进行专项景观设计,保持莲花车辆段与周边景观的协调性。
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车站基坑开挖前,必须先进行地下连续墙以及基坑四周截、排水沟的实施,施工场地内构筑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经过沉沙、除渣和隔油等预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及绿化。
运营期:工程各车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排水管网,莲花车辆段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生产废水、洗车污废水经隔油气浮处理后一同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最终纳入沿线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中加强管理,施工营地的临时厕所必须有防渗漏措施。施工过程中针对性地在地下水环境敏感区域实施水质的定期监测,制定施工期风险应急预案。
运营期:根据车辆段工程的特性,将不同的工程部分划分成不同的防渗区域,针对性地实施事宜的防渗措施。
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做到6个100%治理。施工围挡应设置自动喷淋系统,工地出入口要设置清洗车轮措施,施工场地出口安装颗粒物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
运营期: 食堂炉灶油烟均需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排风口背向敏感点设置,运营期适当加大通风量和通风时间,风亭周边采取乔灌结合措施进行绿化设计。
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施工期: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经定点收集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或运至指定的收纳地点。
运营期: 车辆段设垃圾转运站1座并配备相应的收集转运设施,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间,满足车辆段检修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需求。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