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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启明广告标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时间:2025-04-24 17:43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根据广州启明广告标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4月 24日至  2025年04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020-8689403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启明广告标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广州启明广告标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启明广告标识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安南路9号1栋101房,本项目主要从事广告标识类产品的生产加工,主要年产户外标识4000平方米、发光字3000平方米、亚克力制品2000平方米。

环评机构

东莞市汇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
(2)激光切割工序废气采用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3D打印工序废气采用通风柜收集,UV打印及其设备清洁、调漆、喷漆、喷枪清洗、烘干工序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以上所收集废气引入一套“水帘柜(仅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柜)+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TA001)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光纤切割、打磨、雕刻工序粉尘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烟尘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折弯、组装工序废气通过加强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震、消声、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布置车间。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具有餐饮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包装固废、边角料、焊渣、废布袋、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废原料桶、漆渣、水帘喷漆柜废水、喷淋塔废水、清洗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含油墨抹布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