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仁爱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盖章) | 粤环穗审[2022]23号 | 2022-03-22 | 广州仁爱天河医院 | 广东广州天河区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183 号金和大厦 2 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83555988),也可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020-87533928、875316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你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联系电话:020-83203175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