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20年3月印发实施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穗环规字〔2020〕8号)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拟对该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1日。
一、登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众互动-意见征集(http://sthjj.gz.gov.cn/gzhd/wsdc/)提交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blinjw@gz.gov.cn。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