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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今年城市区域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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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1 08:08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近日,《惠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经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20年全市城市区域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惠城区(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共8个街道)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县(区)各1个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大分流小分类推动垃圾减量

  为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分流减量,《方案》提出,按照“先‘大分流’再‘小分类’”的基本思路,先把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破旧衣物等通过各自独立的“收运处”体系进行分流处理(大分流),实现生活垃圾先期减量;再对居民日常生活、生产中产生的其他生活垃圾按照“四分法”进一步分类(小分类),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加快建成各类配套终端处理设施

  前端将垃圾分类之后,终端的配套处理是否能满足需求,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方案》也对此给出了答案:制定适度超前、能力适当的环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结合区域实际科学布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积极推动在工业园区布局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加快建成各类配套终端处理设施。

  针对“大分流”的专项垃圾配套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提出,惠城区于2020年4月底前、其他县(区)于2021年底前完成大件、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10月前,惠城区至少完成3个年处理能力100万吨以上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破旧衣物回收网络实现区域100%覆盖;2022年底前,除惠城区外,其他县(区)破旧衣物回收网络实现区域100%覆盖,至少各完成2个年处理能力100万吨以上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5年底前,各县(区)专项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区域需求。

  根据《方案》,加快“小分类”垃圾配套终端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10月前,惠城区建成日处理能力150吨以上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2020年底前,除惠城区外其他县(区)建成日处理能力50吨以上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2022年底前,惠城区建成日处理能力600吨以上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惠阳区完成污泥、餐厨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PP2项目建设。2024年底前,惠城区、惠阳区以外县(区)完成日处理能力不低于200吨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2025年底前,各县(区)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区域分类处置需求。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为加快推进适应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软硬件基础建设,《方案》提出,配足配齐从前端分类投放到中端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各类设备设施,统一相关标志标识,改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模式,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在生活垃圾的长效管理机制上,惠州借鉴治水“河长制”的成功模式,将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快划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域,明确并公示管理责任人(单位)及其管理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速配足配齐各类分类收集容器(垃圾桶)及转运车辆,统一相关标志标识,实现分类收集、专车专运。加速新建、改造各类中转站点,确保满足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和收运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收运模式上,将以镇街、社区为单位,逐步淘汰由物业单位负责将垃圾转运至中转站点的工作模式,实行管理责任人分类集中、政府统一收集转运的工作模式,确保前端分类投放至终端分类收处的无缝衔接。

  智慧环卫系统纳入数字城管系统一体规划建设

  “在吸取总结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惠州将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环节的协作模式。”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将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将各类设施站点、运输车辆、处理终端等逐步纳入智慧环卫系统监管平台,强化垃圾全程处理的信息化管理,将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纳入数字城管系统一体规划、一体建设,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探索建立垃圾不分类拒收惩戒、低值可回收物补贴等工作机制,引导全社会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同时,惠州市还将开展各项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谭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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