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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千余吨医废得到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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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19 10:32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做好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目前,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427.7吨/天,处置能力充足。1月20日至2月12日,全省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6095吨。监测数据显示,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均未受到肺炎疫情的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均达标排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联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城镇污水处理处置环境监管工作以及相关环境监测工作,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支撑保障。

  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充足

  在省、市生态环境等部门督促协调和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共同努力下,通过科学调度、合理挖潜复产、启动备用设备,做好环境监测等措施,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能力从1月24日的315.8吨/天提高到目前的427.7吨/天。

  1月20日至2月12日,全省累计处置医疗废物6095吨,集中处置设施平均运行负荷率61.96%,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及时、有序、安全处理处置,疫情医疗废物做到随到随处置、日产日清。而且全省21个地市已准备25家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至少提供应急处置能力350吨/天,可保障现阶段应急处置需求。

  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及指引,指导各地各单位全链条规范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执法监管,督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落实联单制度、台账制度、日报制度和监管监测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省生态环境厅还开发了“医废通”小程序,为相关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提供数据采集上报等服务功能,减少数据报送工作。

  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处于三年同期最好水平

  我省启动疫情一级响应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指导地市做好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医疗废水及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各地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克服困难,迅速开展防疫相关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及时报送监测数据。

  监测数据显示,1月23日至2月12日,全省城市空气质量(AQI)达标率为99.5%,六项污染物均达标;全省13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结果显示,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0.44%,均为近三年来同期间最好水平。广州、深圳、韶关等市完成了辖区内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所测指标均达标,余氯结果均未检出,生物毒性结果均符合要求。全省地表水源地中,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点位数据显示水质全部达标。

  期间,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江门、韶关等市组织对辖区内32家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开展了应急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包括粪大肠菌群等各项指标全部达标。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余氯浓度较疫情发生前有所升高。对此,专家指出,由于医疗污水在各污水厂进水中的占比并不高,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余氯虽然有所升高,但不会影响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生态环境厅已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建立协作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共享监测信息,强化会商分析,协同开展应急监测,切实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城镇污水处理处置,坚决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继续指导监督各地及时、有序、安全处置医疗废物,继续强化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水质监管监测。加强对重点地区定点医院和隔离点污水处理设施余氯等指标的监视性检测,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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