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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2026-04-25 09:38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工业企业辐射类设备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针对工业企业无证使用辐射类设备情况开展一次“摸底式”大排查,同时对监管模式进行全新探索。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在近年来发生的辐射安全事件中,涉事企业多数未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多数为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普遍存在企业主体责任悬空、基层监管手段单一、内部举报渠道不畅等管理漏洞。今年4月7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工业生产企业辐射类设备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工业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毯式”清查,旨在彻底摸清底数、填补监管空白。
据悉,本次排查行动通过五大举措,实现精准、高效、全覆盖。一是联动市场监管部门、村(社区),全面梳理企业底数,建立企业排查名单,覆盖规模以上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确保无遗漏。二是线上引导企业主动申报辐射类设备使用情况,线下组织未主动申报的企业开展集中培训,通过播放辐射安全警示教育片和现场派发宣传海报等方式,确保安全意识入脑入心。三是对于仍未发起线上线下宣传的企业,检查人员现场检查质检车间、探伤室等重点场所,并提醒企业进行自查。四是对排查发现存在辐射类设备的,检查人员要求企业必须在设备旁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并跟踪核实海报张贴情况,让安全警示不再“隐形”。五是将“无证从事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纳入生态环境有奖举报范畴,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强大合力。
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督导组兵分三路,深入虎门、长安、中堂、茶山、石排、沙田等镇开展实地督导,详细了解基层排查难点,指导各分局成立以副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专班,联动应急、村(社区)力量,实施常态化排查。督导组还深入企业,仔细核查质检部门是否存在违规辐射类设备,强调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必须持证使用辐射类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设备在购置、安装或使用前,必须依法办理环评或辐射许可手续。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本次行动对排查中发现的无屏蔽使用辐射类设备、操作人员不佩戴防护用品等危险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轻微违法且未造成后果的,坚持教育为主、帮扶整改,体现执法“温度”。接下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动态台账,将所有排查发现的涉辐射类设备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健全长效机制,将核与辐射安全排查指标纳入镇街(园区)综合性安全生产排查体系;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企业辐射类设备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董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