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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2026-02-10 17:1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广州积极组织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为修订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提供广州经验。2025年2月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广州市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试点的通知》(穗环〔2025〕17号),结合我市建设项目特点、环境影响程度、环境敏感性质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选取家具制造业、纸制品制造和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等3个行业部分项目开展试点,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一年以来,共有53家符合条件企业申请试点,取得豁免环评手续的复函,涉及总投资约67321万元,在确保监管到位的前提下,减少了项目落地过程中的环节,节省了企业投入的时间成本。
一、明确准入要求,强化源头管控
通过制定试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指引,明确项目选址布局、资源利用效率、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排放标准等环境准入要求,主动靠前服务,指导建设单位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进行项目选址研判,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源头管控落实好项目准入和选址,为政府招商等相关决策及企业投资等市场行为提供支持,节约企业时间,助推项目尽快落地。
二、优化办理流程,加快项目落地
平均每个试点项目可节省环评文件编制及审批时间至少2个月(其中环评文件编制约1个月,环评审批受理公告期10个工作日,技术评审15个工作日,审批前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需听证需要20个工作日),最快的当天予以办结,显著降低企业投产落地的时间成本。
三、加强事后监管,实现闭环管理
对同意纳入试点的项目,环评审批部门同步将复函意见和管理台账抄送至排污许可管理部门、总量指标管理部门、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衔接做好事后监管工作。排污许可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台账,做好试点项目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办理工作。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根据管理台账,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是否与申请试点的环评情况一致,并纳入日常监管,确保环境监管不缺位、不缺失。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