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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构建GEP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长效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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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10:56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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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晓曼 韩振超

  大鹏新区(以下简称“大鹏”)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东南部,陆域面积约占全市1/6、海域面积约占全市1/4、海岸线约为全市1/2,拥有全市56个沙滩中的54个,森林覆盖率全市第一,是深圳市重要的生态基石,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生态节点。

  作为深圳市唯一不考核GDP(国内生产总值)的“生态特区”,大鹏始终坚持生态立区、经济强区、福民兴区,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荣誉,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树立了“大鹏品牌”。

  以考促建,深化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

  大鹏抢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及深圳经济特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滨海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本底优势,积极探索推动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通过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这一抓手,以考核促发展、促转型、惠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不断创新,生态“颜值”持续走高。

  构建高规格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体系,有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大鹏早在2013年即印发了《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试行)》,构建了大鹏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从考核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考核主体与对象、考核内容制定及调整、考核形式与程序、考核结果复核、考核结果与评定及考核结果运用等七个方面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的规范要求,并通过不断优化完善,逐步形成了以“双组长”、“双考核”和“双督办”为特色的考核工作机制。

  成立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担任“双组长”。采取现场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双考核”形式,实行新区督查部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双督办”的监督机制,并且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纳入区级绩效考核,有效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通过考核,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绿水青山本底颜值越擦越亮。深入开展了“大鹏蓝”行动,创新遥感监测技术,动态监测车辆尾气排放,大气环境持续改善;全面开展河流综合整治、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显著提升,河流生态修复比例不断提高;推动新区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海洋、海事等五部门签订《大鹏新区海陆统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合作备忘录》,率先构建海洋生态环境“五联共治”模式,大鹏湾入选全国“美丽海湾”八大案例;构建了全省首个桥跨式生态廊道。

  通过考核,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在全国率先建成区县级全要素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平台,打造“互联网+生态”战略模式;编制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着力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将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结果运用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EOD(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量化评估、沙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中。

  先行探索,GEP纳入大鹏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

  大鹏是深圳市生态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为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多重目标的最大化,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鹏通过对体现物质产品价值、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文化服务价值的GEP(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考核,为绿水青山的“颜值”设置了更有力的评判标准。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率先将GEP纳入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作为衡量大鹏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标尺,能更加客观地评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健康状况。

  作为深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大鹏早在2014年即着手开展GEP核算体系研究,自2015年开始持续开展年度GEP值核算,旨在构建一个能够全面反映和衡量生态效益的核算体系。经过数年实践,大鹏已建立了GEP核算的长效运行机制,为推动GEP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2021年,大鹏在前期完成“大鹏新区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将GEP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正式写入《大鹏新区2021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其中,GEP值变化以葵涌、大鹏、南澳3个街道为核算对象,考核3个街道当年度GEP值较上年度的变化情况,核算结果为增长的可得满分,负增长的则按照实际比例相应扣分。同时,将GEP提升工作作为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纳入考核,对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文化服务价值等内容,对各考核对象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落地实施,GEP在大鹏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的应用

  根据2021年度大鹏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计划,目前区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已圆满完成,在本年度的考核中,最受关注的当属GEP的首次应用。

  GEP变化情况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状态。GEP核算结果显示,大鹏2020年自然资源总资产较2015年增长了16.4%。近年来,大鹏通过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来抓,以GEP增长为主要目标,各单位通力协作,深入开展河流综合整治、河岸生态景观建设、扬尘污染防治等大气质量提升行动、林相改造、海洋生态环境共治等工作,高质量完成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

  2021年,大鹏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18,持续保持全市第一,PM2.5平均浓度降至14.2微克/立方米,全市最优;辖区河流平均水质类别均达到Ⅳ类以上,其中90%达到Ⅲ类以上,饮用水水源水库水质保持100%达标;打造海洋生态环境“五联共治”模式,近岸海域水质持续100%保持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达77.4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6年保持全省区县级单位第一。

  从葵涌、大鹏、南澳3个街道的GEP核算情况来看,各区域的物质产品变化主要体现为林分面积、绿地面积、水库蓄水量、景观水量的变化;调节服务变化主要体现在水源涵养、固土保肥、净化大气、大气维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指标;文化服务价值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林地、城市绿地以及景观水休闲游憩价值的变化。

  GEP考核结果显示,大鹏的林地材用物质产品价值同比有较大增长,其中葵涌街道近年来大力推进雷公山林相改造、迭福山隧道口幼林抚育等工作,增长最为显著。南澳街道推动新大河口禾塘湿地建设、杨梅坑东部海堤改造、西涌沙滩生态修复、台风记忆公园建设等,城市绿地面积从2019年的503.7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805.3公顷,物质产品、净化大气、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个方面指标均有一定的增长。

  此外,通过GEP考核发现,大鹏作为滨海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文化服务价值中休闲游憩价值起到决定性作用。

  持续深化,GEP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

  大鹏新区通过GEP这把综合性量化标尺来评估生态保护成效、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确立了生态评判指数。以GEP增长为底线,推动GDP绿色化,实现GDP与GEP同步高质量增长,可以从制度上约束政府部门行为、强化绿色政绩观、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为新区落实“生态立区、经济强区、福民兴区”的发展定位提供重要的基础政策保障。

  将GEP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的突出体现,大鹏作为深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创新方面积极充当冲锋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出“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制度”。在推动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大鹏作为深圳市首个将GEP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区,先行先试,为深圳市建立GEP与GDP双考核制度提供了具有实质意义的参考范例。

  据了解,深圳市将于2022年探索对全市“10+1”个区(新区、合作区)开展GEP核算和考核。未来,GEP将在深圳市和大鹏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逐步成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主要考量指标。GEP考核的实施,将在大鹏继续坚持生态优先、进行高水平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优中更优的过程中,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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