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海珠分局、荔湾分局、天河分局、白云分局、黄埔分局、
花都分局、番禺分局、南沙分局、从化分局、增城分局,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局门户网站(http://sthjj.gz.gov.cn/)等媒体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局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局门户网站互动(http://sthjj.gz.gov.cn/hdjlpt)
监督电话:020-8320319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简介及分工情况 | 局办公室、人事处 |
2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 人事处 |
3 | 内设机构 | 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 人事处 |
4 | 派出机构 | 各分局信息 | 人事处 |
5 | 直属单位 | 局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 人事处 |
6 | 相关单位 | 局相关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 人事处 |
7 | 联系方式 | 局联系方式信息 | 局办公室 |
8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上级部门制定的本局负责执行的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处室(上级部门制定的由对口处室负责) |
9 | 其他文件 | 本局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 | 制定文件的处室 |
10 | 政策解读 | 对上级部门制定的及本局制定的各种政策解读 | 制定政策的处室(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由对口处室公开) |
11 | 行政执法 | 局各类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处罚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 | 各处室 |
12 | 办事指南 | 每一个政务服务事项更新办事指南 | 各处室 |
13 | 工作动态 | 重要动态、局领导活动要闻 | 各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 |
14 | 财政预决算 | 局机关、监测站、直属单位每年部门预决算等 | 规财处,监测站、各直属单位 |
15 | 其他 | 环境管理 | 局发布的通告、单位名录、行动计划等 | 各处室 |
16 | 环境执法 | 局执法抽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 | 执法处、应急处、各分局 |
17 | 环境质量与监测 | 大气、水环境信息、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生态环境统计公报等 | 大气处、水处、气候处、监测处、各分局、监测站 |
18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局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
19 | 相关规划 | 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 | 相关业务处室 |
20 | 政府集中采购 | 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 相关业务处室 |
21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录、土壤污染治理等信息 | 相关处室、单位 |
22 | 公务员招考录用 | 公务员、职员考录聘雇信息 |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