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规字〔2019〕2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告的通知
各区环保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告》(穗环规字〔2017〕5号)自2019年3月1日废止,不再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 | 11440100MB2C93184J/2019-0004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9-02-28 |
名称: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告的通知 | ||
文号: | 穗环规字〔2019〕2号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
主题词: |
穗环规字〔2019〕2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告的通知
各区环保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告》(穗环规字〔2017〕5号)自2019年3月1日废止,不再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20-8318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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