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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MB2C93184J/2025-0055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3-28
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惠增高速增城段建设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号: 穗环管影〔2025〕4号 发布日期: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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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惠增高速增城段建设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3-31  浏览次数:-

 

穗环管影〔2025〕4号

广东惠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惠增高速增城段建设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惠增高速增城段建设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0-440118-04-01-676269)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项目总投资3629.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

  本项目拟迁改输电线路4处,其中新建线路约2.4km,新建杆塔12基,拆除线路约2.5km,拆除杆塔10基,更换导线段约5.6k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

  (1)500kV穗横甲线迁改工程:

  新建双回单挂线路路径长约0.6km,新建杆塔3基;拆除单回线路路径长约0.6km,拆除杆塔2基。

  (2)500kV穗横乙线迁改工程:

  新建双回单挂线路路径长约0.6km,新建杆塔3基;拆除单回线路路径长约0.6km,拆除杆塔2基。

  (3)220kV陈荔乙线迁改工程

  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约0.6km,新建杆塔3基;更换导线线路路径长约2.5km;拆除单回线路路径长约0.6km,拆除杆塔3基。

  (4)110kV江滩线迁改工程

  新建双回线路路径长约0.6km,新建杆塔3基;更换导线线路路径长约3.1km;拆除双回线路路径长约0.3km,拆除单回线路路径长约0.4km,拆除杆塔3基。

  《报告书》评价结论认为,在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简易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并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期工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及时清运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

  (二)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三)输电线路两侧及电磁敏感目标处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要求。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核安全处),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增城分局,市环境技术中心,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