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全市环境质量各项要素及污染源的监测;承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负责为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监测数据;负责机动车排气抽检工作;承担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限期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和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负责对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监测数据的环境测试机构进行技术考核;建立辖区内环境监测网络,指导区、县级市环境监测工作。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现场监测室、中心检测室、生态与物理监测室、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室、流动污染源监测室、流动污染源监理室、机动车排污监控室、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室、质量管理室、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室、监测保障室、人事保卫部。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发布日期:2024-12-09 浏览次数:-